成都画院 成都市美术馆
“迎新春——2021年成都画院年度美术作品展”
展览执行项目
评选邀请公告
根据成都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0年39期)精神,对 “迎新春——2021年成都画院年度美术作品展”展览执行项目进行邀标评选,凡符合本次评选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一、评选项目:成都画院“迎新春——2021年成都画院年度美术作品展”展览执行项目
二、资金限价:8.8万。
三、评选项目简介:
1、项目完成期限:2021 年3月4日
2、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要求 |
1 |
展陈物料设计、制作与安装 |
1套 |
根据策展要求含院区整体氛围营造所需物料采购与安装 |
2 |
作品运输、装裱 |
70幅以内 |
国画六尺整纸以下(含),国画、版画1.5米以内(含) |
3 |
展览作品布、撤展 |
2次 |
含多媒体作品呈现 |
4 |
媒体宣传 |
10次 |
含拍摄宣传短视频15秒 |
5 |
公共教育活动 |
不少于1次 |
元宵节 |
有意参选单位可于参选截止日期前工作时间内,到成都画院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基础条件。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五、成都画院“迎新春——2021年成都画院年度美术作品展”项目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六、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画院。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七、开标地点:成都画院会议室。
八、本次邀标评选在成都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画院(成都画院美术馆)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下同仁路80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028-86630619